清算公告登报怎么办?
当事人:武汉作舟化学灌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裁定受理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对武汉作舟化学灌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2021)鄂0102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武汉作舟化学灌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29楼;邮政编码:430000;联系人:李林林;联系电话:13871351964)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武汉作舟化学灌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武汉作舟化学灌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湖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1-09-19

支付宝微信01.扫码进入后,地域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没当地报纸。
02.如遇到没有格式的,可以自己编写。或者联系客服定稿,
免费电话:400-110-9919,微信定稿:874988
03.快递地址一定要填写正确,见报后当天快递。

01.打开支付宝
02.首页顶部输入【登报挂失】
03.定位到所在城市,选择丢失类型
04.填写内容、选择报纸刊登

您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到手机,进行识别
01.打开微信APP,底部点发现
02.点下面小程序,搜索【自助登报】
03.定位到所在城市,选择丢失类型
04.填写内容、选择报纸刊登

您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到手机,进行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