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登报怎么办?
当事人:武汉升升学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2021)鄂011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升升学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升学府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担任升升学府置业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组长为夏少林。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升升学府置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提供书面材料、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升升学府置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法律措施,依法处理。三、清算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4楼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联系人:李律师,13545108279;黄律师,18971003311。武汉升升学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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